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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私家调查:婚内财产约定在诉讼离婚中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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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约定在诉讼离婚中是否有效 实践中有很多夫妻产生纠纷的原因都是和财产有关的问题,因此夫妻双方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通常情况下会在婚内签订一份关于财产的约定协议书。那么婚内财产约定在诉讼离婚中是否有效?以下将由诉宁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内财产约定在诉讼离婚中是否有效  婚内财产归属约定是指夫妻之间在婚内通过协商,就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对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武汉调查取证。”  第二款同时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婚内财产约定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协议双方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  3、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指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的归属;(比如不能约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费,生女就离婚等);  4、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若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则不适用此协议;  5、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公证本协议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武汉侦探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做好公证,这样内容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将不会产生新的争议而导致该协议无效。  三、婚内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几种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  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如果发生争议时,一旦被认定为赠与会因为没有实际交付而变得可撤销,只有在最后认定为是夫妻财产约定时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实践中此类约定经常发生争议,多数都被认定为是赠与。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以上就是由诉宁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婚内财产约定在诉讼离婚中是否有效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婚内财产约定在诉讼离婚中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诉宁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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